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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林业局关于支持交通强市建设的具体措施》主要提供了哪些服务保障?

日期:2022-06-0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办理条件”中指出“列入省级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生态保护红线政策规定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国防项目,确需使用林地但不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先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再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因项目建设调整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范围、功能区的,根据其范围、功能区调整结果,先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再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为推进交通项目建设,《通知》明确:一是做好规划衔接。支持将明确的市级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以下称重大交通项目)纳入《重庆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对于符合国家生态保护政策的新增重大交通项目,确需使用林地但不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支持依法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二是主动提前介入。积极参与重大交通项目的选址规划、选址论证,有效避让重要生态区域。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加强涉自然保护地指导,因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无法避让地方级(市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需要调整其范围及功能区且符合调整条件的,依法依规进行调整后,办理涉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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