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自然保护区的简易民生基础设施审批有什么便民举措?
市林业局出台了《重庆市林业局关于简化在自然保护区修筑简易设施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林规范〔2021〕7号)和《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稳经济保民生涉林审批工作的通知》(渝林审〔2022〕14号)等文件,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且占用土地面积在1公顷(含1公顷)以下的简易设施(非开发类建设项目),可以不编制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只填写《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登记表》,不再组织专家集中评审。